商标纠纷案件的想法与看法(商标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5A商标网 2023-05-15 65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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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问题该如何应对?

如果你的企业商标被侵权,你会怎么处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者或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如果发生商标侵权纠纷,可以尝试以下解决方式:

(一)行政解决

1、商标侵权案件的行政管辖,既可以是侵权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可以是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礼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在商标上的侵权商标;

(4)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

(6)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发罚款,并可以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3、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询问有关当事人;

(2)检查与侵犯活动有关的物品,必要时,可以责令封阅;

(3)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

(4)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账册等业务资料。

选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有其独具优势:受理案件的人员业务熟悉,处理程序简便,结案较快,因而省时省力。但其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行政处理决定无终局效力,当事人如对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诉讼解决

1、管辖。

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更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人民法院一般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采用民事制裁的方式。

基于被侵权人行使的禁止请求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归还不当利益请求权、恢复信誉请求权,人民法院可单独采用或合并采用以下办法:

(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可以销毁构成侵权行为的物品,拆除侵权行为所用的设备,收邀直接专门用于侵权行为的工具、模板等;

(2)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人的信誉,如责令被侵权人在报刊杂志上登载道歉声明等,以恢复被侵权人的商业信誉;

(3)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另外,被侵权人因调查、取证、聘请诉讼 *** 人或非诉讼 *** 人所花的费用,侵权人也应予以赔偿;

(4)除上述主要办法外,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等措施。

3、标侵权案件的诉讼解决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1)起诉。

商标被侵权人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发动诉讼。商标被侵权人起诉必须注意: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壮,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商标侵权人,有具体的起诉请求,如要求制止侵权行为,并请求一定数额的赔偿,有事实和理由,即起诉时应附送注册商标有关证明文件以及证明侵权人存在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等;起诉要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理,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选择最有利于已方的法院起诉;起诉要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时效期提出,即自商标所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标专有权被他人侵犯之日起2年之内提出起诉。另外,商标侵犯案件较为复杂,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 *** 人参加诉讼。选择商标 *** 机构的人员或精通商标法的律师为诉讼 *** 人,对于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十分重要。

(2)审理。

人民法院对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应当立案受理,在审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人民法院通过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双方争执的焦点,即是否构成侵权和应否予以赔偿及决定赔偿额等作出判决。

(3)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商标侵权诉讼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依法正确地采取保全措施对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因此,财产保全在商标侵权诉讼中经常被使用的。财产保全是指为了及时、有效地保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者作出判决前,根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包括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法定情形。

谈谈对商标法的理解和认识

谈谈对商标法的理解和认识?

如《商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我对该条文的理解是:

1、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作为商标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好这项法定职责,否则就是失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五十四条中所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指查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合法主体,在这里是指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与县级同级的按行政区划设置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3、五十四条中所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有6种情形;另外,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2号)中也列举了3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商标违法案件行政执法是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时,必须依照《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程序法规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同时,要保证准确适用《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等实体法的具体条款,只有这样才能符合五十四条“依法查处”的立法精神。

4、五十四条中“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的规定,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过程中,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的出台,完善了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保护,并且使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刑事保护的门槛大大降低。对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如果发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已经涉嫌犯罪,就应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的具体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绝不能以罚代刑。

由实际案例看商标侵权纠纷该如何处理

新《商标法》规定了商标侵权纠纷自行协商解决的程序,其目的:

一是鉴于有些侵权行为仅仅侵犯了注册人的利益,并未给他人带来损害,注册人自行协商,可化解因此产生的争议。

二是可适当减少商标纠纷当事人为解决纠纷所投入的精力。

三是当事人通过协商减少商标案件数量,使执法部门更有效地利用好现有的执法资源。但应当注意,自行协商的商标侵权纠纷首先是未构成刑事犯罪行为的纠纷,对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为主业且数额达到犯罪立案标准的行为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自行协商解决的纠纷案件,其侵权行为一般情节比较轻微,后果不严重,可以免予行政处罚,即行政责任可予以免除。

第三,对侵权行为的查处主要目的是保护权利人的民事权益不受侵害,协商解决即意味着权利人自己已经认为未对本权利造成危害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从而放弃了对侵权人追究民事责任的权利。

在执法实践中可按如下原则掌握:

1、除商标注册人投诉的案件外,一般情况下,工商机关查办的商标侵权案件,不主动要求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当事人主动要求协商,可给其一定的期限自行协商,到期未提供已经协商解决的证据,则宜按照商标侵权案件进行行政处理。

2、工商机关接受商标权利人投诉的案件,应当视为权利人已经放弃协商或者已经协商不成了,立案工商部门不再主动进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解工作。

3、就商标纠纷已经立案的工商机关,应涉案当事人请求,在未就该案件做出行政处理决定之前,涉案当事人又经协商同意和解的,若其和解未危害社会公共利益,工商机关可以应其书面请求做出撤案(销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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