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标近似版权侵权纠纷(厦门商标网)

5A商标网 2023-05-13 4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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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铁龙换标引发网友吐槽,和厦门金旅标几乎一摸一样在,这是否涉嫌侵权?

雪铁龙换的车标引发了网友的吐槽,因为它长得和厦门金旅标几乎一模一样。这到底是抄袭还是自己独立创作呢?这种行为是否涉及到侵权问题呢?结局真的是大反转。

雪铁龙全新车标亮相

为了推出一款比较重要的车,雪铁龙也又换了一个新的车标,这也意味着雪铁龙准备进入了电动时代。这款新的车标依旧保留了经典的双人字形的结构,但是它比之前的风格中加入了很多棱角的设计。这也造成了它和另一个品牌的车标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虽然可能不是抄袭,但是这款车标和厦门的金旅标实在是太像了,甚至有部分网友吐槽说傻傻分不清楚,这也让这件事登上了热搜。

治标不治本

很多人都说雪铁龙的这次换标是为了致敬100年前的经典,甚至于在2020年就已经敲定了,毕竟这款新发明出来的车标非常深刻的显现出了他们这个品牌的悠久的历史。对于推出的这款新车的宣传也是很有帮助的。但其实换车标的这种行为是治标不治本的。因为这种行为不能够解决卖车难的问题,他们这个品牌如今的销量非常的低,可以说是进入了冷冰期。

谁是真正的抄袭者?

其实对比两车的车标的长相来说,雪铁龙确实有抄袭的嫌疑的,毕竟是另一款车标先进入大家的视线。但是雪铁龙自称这款新的车标是制定了之前品牌诞生时候的一个之一个造型,也就是1919年的事情。这也算是回归本源了。很多人都说如果硬要是借鉴的话,也应该是金旅标借鉴了雪铁龙的第1版车标才对。现在说抄袭还为时尚早,因为雪铁龙的新车标还没有上市呢。等全新的车标上线之后,估计还会有一场恶劣的争吵。

新商标法对商标相似侵权行为是如何规定

新商标法对商标相似侵权行为的规定如下: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且容易导致混淆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第六十条

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管理办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鼓励我市企业争创著名、驰名商标,提高我市商标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对著名商标的保护,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厦门市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有较高知名度、较好的商业声誉、较高市场占有率、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依照本办法认定的我市注册商标。第三条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我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 其他有关部门及相关协会、组织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配合做好厦门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第四条 厦门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

厦门市著名商标由企业自愿申请,实行个案认定。第五条 厦门市各级 *** 及相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关措施对我市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创造有利条件。第二章 认定第六条 在我市依法成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注册的商标符合下列条件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认定厦门市著名商标,并在提出申请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一)该商标连续使用已满三年,其使用符合商标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以下统称商品)质量高、能长时期保持稳定、社会声誉高;

(三)该商标的商品的质量、销售额、市场占有率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国、全省或我市同行中位居前列;

(四)商标宣传面大、覆盖地域广;

(五)有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保护制度;

(六)出口商品的商标应当在主要出口国家(地区)注册,并拥有较稳定的销售地区和较大的销售量。第七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调查、审核,对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提交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进行评审。

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负责厦门市著名商标的认定工作。委员会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专家组成,人数为15人以上单数,其中相关专家不得少于委员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第八条 厦门市著名商标须经认定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确认。第九条 厦门市著名商标的评审时间不超过1个月。其认定结果在15日内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知有关部门及申请人,并予以公告。第十条 厦门市著名商标认定的具体标准、程序以及认定委员会成员的资格条件,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并报请市人民 *** 批准执行。第三章 保护及奖励第十一条 被认定为厦门市著名商标的商品为厦门知名商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被认定为厦门市著名商标的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第十二条 他人以厦门市著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和读音作为企业名称或字号使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核准登记。第十三条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定期编制厦门市著名商标名录并抄告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优先推选进入全省、全国重点商标保护网。

厦门市著名商标在异地被假冒侵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提供咨询、指导,并与当地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协商处理。第十四条 厦门市著名商标的所有人可以在其被认定的著名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上使用“厦门市著名商标”的字样、标志。

非核定的商品不得使用“厦门市著名商标”的字样、标志。第十五条 申报福建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厦门市著名商标中择优推荐。第十六条 各级 *** 、部门应当鼓励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对获得厦门市著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由市 *** 一次性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0万元的奖励。第四章 管理第十七条 厦门市著名商标有效期为三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前3个月,商标所有人可以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符合本办法认定条件的,经认定后,在有效期满前重新予以公告。第十八条 厦门市著名商标的使用、许可、变更、 *** 、印制应严格遵守有关商标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十九条 厦门市著名商标所有人依法 *** 其商标时,受让人应当在批准受让之日起3个月内按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重新认定厦门市著名商标。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其厦门市著名商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一)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取厦门市著名商标的;

(二)未按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申请重新认定的;

(三)已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四)所有人滥施许可、买卖或变相买卖商标标识的;

(五)利用著名商标信誉,粗制滥造,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六)超越认定的商标和核定的商品范围使用“厦门市著名商标”字样、标志,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七)其它违反法律、法规,严重影响厦门市著名商标声誉的。

商标近似侵权的处罚

商标近似侵权一般没有刑事责任,近似商标侵权属于民事纠纷。但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侵犯商标权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例如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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