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老字号的商标纠纷案例(抢注老字号商标)

5A商标网 2023-05-12 39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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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商标之争

问题一:知识产权案例分析:加多宝与王老吉之争(商标权与专利权) 问何

问题二:“王老吉”品牌之争留下什么启示? 资料图 早几年前,很多人并不知道“王老吉”的品牌是广药与加多宝集团的合作协议,多数人都误以为“红罐绿盒是一家”。当时“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将一个凉茶品牌做到超过知名饮料商还大的市场份额。在这里不得不说广药的“王老吉还有盒装”这句广告语,确实搭上了顺风车,加多宝每年在品牌宣传上所付出的费用不在少数,2008年在汶川地震上捐款一个亿,更是把品牌发展到极致。 在当时,很多人质疑王老吉在炒作,包括后来的“封杀王老吉”活动,但事实上,这种争议很快就被网民的口水所淹没:“炒作?你也捐一个亿试试。”通过这次善举,王老吉的销量更是达到自生产以来的极致顶峰。而当时广药“绿盒王老吉”的宣传也顺势加大,获取了不少利益。 “花无百日红”。王老吉的品牌之争,其实从和加多宝签下品牌使用合作书,就早已埋下了争端的种子。事实证明在合作面前永远只有“利益”。当时的合作肯定是双方经过慎重考虑,认为是双赢的结果,或许他们从没想过有对簿公堂的一天。而出现今天争端的主要原因在于“王老吉”火了。 在这次品牌之争中,加多宝的应变表现确实很到位。从开始罐体的“半面王老吉,半面加多宝”字体,再从“怕上火,喝王老吉”到“正宗凉茶加多宝出品”,一系列的应对将品牌转换的损失控制到更低点。目前看来,红色罐体大致未变,只是将字体“王老吉”变为“加多宝”,很多客户其实都没有意识到这些“细节”的变化,但尽管如此加多宝还是付出了很大代价。 在这次品牌之争中,不少旁观者都会“同情”加多宝,认为养大的孩子现在却拱手送还,做了“赔本买卖”。这一点,加多宝确实有点“冤”。然而事分为二的考虑:加多宝每年给广药的品牌使用费只有区区500万,相对于每年上百亿的销售额相比,完全不成正比。试想对于广药来说,这又何尝不是一件“赔本生意”呢?抛开这些不说,这次“品牌之争”究竟给我们留下什么启示呢? 自创品牌才是长生久视之道 中国是世界上更大的“代工工厂”之一,无论是手机中的高端机Iphone,或服装类阿迪达斯,或化妆品,或其他,都在国内有代工厂。这些让普通收入人群“望而却步,求之不得”的品牌,成就了不少跨国大企业,甚至五百强。然而代加工厂获取的利润却少之甚少。绝大多数收益还是被品牌持有企业所得,这就是品牌的力量。加多宝当时签订和广药的合作协议时,正是慧眼看重王老吉的品牌潜力。然而在过去的十几年来,当加多宝已经有能力自创品牌时,他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失去机会。至今只有“原王老吉品牌凉茶”和“昆仑山矿泉水”两个品牌,单品牌的运营方式,一旦出现争执,就可能面临“全盘皆输”的危机。虽然当王老吉品牌的争议到水深火热时,王老吉不得不主打“加多宝牌”凉茶,但这时已经延误战机,错失了自创品牌的更佳时机。所以创立品牌“宜早不宜迟”,而且 *** 品牌永远是“为他人做嫁衣”,即使你也确实从 *** 品牌中获利,但更大的受益者永远是品牌所有方或持有人。 恪守商道 才是上上之策 这次加多宝理弱的一大重要原因在于,跟原广药总经理签订的王老吉品牌延长使用协议。目前已查证,这次协议是加多宝通过贿赂等非正常手段才达到目的,因此被认证无效。事实证明,这一步棋,走的太“臭”了。纸里包不住火,事情大白后,加多宝不仅处于“行贿”等不良印象,甚至还可能为此付出品牌声誉受影响等更严重的代价。商道即正道,这句话很多人都懂,但在利益面前,不少人都会尝试铤而走险,赌一把。实际上这种“赌”,都会把事态发展变得更恶劣化,最终以失败告终。这次王老吉品牌之争,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商道即正道,绝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千百年来从商者总结的真实心得。 合则双赢 分则双输 有人说这次加多宝完美落败,王老吉品牌......

问题三:王老吉和加多宝商标之争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老吉是广药集团的商标,许可给加多宝使用,加多宝花重金打造出名了,广药就趁着许可合同到期把商标收回,不让加多宝用了。

问题四:王老吉和加多宝商标之争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老吉是广药集团的商标,许可给加多宝使用,加多宝花重金打造出名了,广药就趁着许可合同到期把商标收回,不让加多宝用了。也就是这么回事。

问题五:王老吉和加多宝29亿商标案开庭 最终谁胜了 随着“配方案”终审判决的落下,加多宝恐怕不能在广告中说出“独家正宗配方”这句话了。

7月19日,广东高院对王老吉加多宝“配方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而在去年底,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涉案虚假宣传及商业诋毁的侵权行为,并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及合理 *** 费用500万元,同时,还需在《广州日报》及加多宝集团官网首页刊登声明并公开道歉。

实际上,这场长达三年的“配方”之争最终结果是两家配方都正宗。

公开资料显示,自2013年6月至今,法院共对广药王老吉与加多宝的8起案件进行宣判,案件涉及商标、装潢、广告语等多项行为,加多宝目前累计需支付的赔偿近两亿元。而仅在2013年,加多宝冠名“中国好声音”的广告费用就高达两亿元。

谁是这场漫无止境的诉讼纠纷的终极赢家,尚未可知。

问题六:加多宝与王老吉之争因何而起? 其实王老吉这个商标是加多宝集团从广药王老吉那签署的主商标合同。不是加多宝的自有品牌。

到2013年到期 因此最近在电视等各大媒体会看到 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 等等的广告

附:广药与加多宝之间的关系

2000年签署主商标合同(时限至2010年);

2002年11月签署之一份补充协议(时限延长至2013年),此前广药集团原老总李益民收受香港鸿锭集团董事长陈鸿道港币200万元;

2003年6月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时限再延长至2020年),李益民收受陈鸿道港币100万元,随后李益民落马;

2010年11月广药在北京发布王老吉品牌价值过千亿一事,随后加多宝发声明澄清与广药之间没有隶属关系,让矛盾公开化;

2011年4月广药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

2011年12月“王老吉商标”案进入仲裁程序;

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胜诉。

2012年5月15日,广药集团赢得王老吉商标[2]。

问题七:加多宝与王老吉的品牌之争的来龙去脉到底是怎样? 加多宝与王老吉的品牌之争来龙去脉

其实王老吉这个商标是

从广

老吉那签署的主商标合同。不是加多宝的

到2013年到期 因此最近在电视等各大媒体会看到 红罐

改名加多宝 等等的广告

附:广药与加多宝之间的关系

2000年签署主商标合同(时限至2010年);

2002年11月签署之一份补充协议(时限延长至2013年),此前广药集团原老总

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

港币200万元;

2003年6月签署第二份补充协议(时限再延长至

),

收受

港币100万元,随后

落马;

2010年11月广药在北京发布王老吉

过千亿一事,随后加多宝发声明澄清与广药之间没有

,让矛盾公开化;

2011年4月广药递交“王老吉商标”仲裁申请;

2011年12月“王老吉商标”案进入仲裁程序;

2012年5月11日,广药集团收到

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胜诉。

2012年5月15日,广药集团赢得王老吉商标

随后加多宝集团集团注册“加多宝”品牌,在加多宝猛烈的宣传、广告、公关、营销攻

势下,重新占据凉茶主市场。

问题八:加多宝集团的商标大战 伴随着“怕上火就喝王老吉”的广告语,“王老吉”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凉茶品牌。但是,2012年与“王老吉”有关的几家企业展开的商标和品牌对决,却令王老吉相当“上火”。 2011年4月11日,红罐“王老吉”所属的加多宝集团举行记者会,宣称已在收集证据,向成都市工商局商标科和执法处以“‘王老吉’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权被侵犯”为由,对广药集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举报。此声明源起于广药集团日前宣布,将“王老吉”商标授权给广东广粮实业有限公司使用,主要用于非凉茶类产品。实际上,在刚刚结束的2011年成都春季糖酒会上,广粮实业的展台上就已经出现了两款“王老吉”品牌的产品,包括“王老吉”固元粥和莲子绿豆爽养生粥,均为红色外包装,黄色“王老吉”字形。包装上标明产品由广药集团授权出品,由广粮实业经销。加多宝方面表示,在工商局商标注册查询中得知,广药申请的商标注册中并不包括粥产品类别,而“王老吉”粥类产品由自然人王付生注册。广药在没有粥类商标拥有权的情况下授权,涉嫌违法。而且,广粮实业新推出的两款“王老吉”产品虽然不是凉茶,但其外形与加多宝出品的红罐“王老吉”凉茶相似度极高,有侵权嫌疑。而广药方面则称,广药集团对加多宝授权的凉茶饮料生产销售,与授权广粮实业的非凉茶业务没有冲突。此外,双方的纠纷还在不断升级发酵。广药2012年3月4日发布公告称,其与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签署协议。白云山和黄将其生产的白云山凉茶系列产品交由王老吉药业总 *** 。双方合作后,广药将把白云山凉茶纳入“王老吉”凉茶的销售渠道。业内普遍认为,王老吉的“红绿之争”将由此升级为“红绿白”混战。随后,“王老吉”嫡系传人王健仪公开表示支持加多宝,使“王老吉”商标争夺战中的又一股力量浮出水面。这样的表态令业内认为,王老吉“红绿之争”的形势出现逆转,未来走向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资料显示,王健仪是“王老吉”创始人王泽邦的第5代玄孙女,1993年出任家族企业香港王老吉国际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是“王老吉”海外商标持有人。2004年11月,同兴药业宣布注资参股王老吉药业,广药在王老吉的股权由94.28%下降至48.0456%,与同兴并列之一大股东,其余3.907%为自然人持有。2011年年3月,王健仪开始担任同兴药业的董事长,2012年1月接替施少斌成为王老吉药业董事长。据消息人士透露,加多宝方面希望借助王健仪向广药施压,将“王老吉”商标转到同兴药业与广药合资的王老吉药业,保住自己继续使用“王老吉”的权益。实际上,广药集团与加多宝的“红绿之争”已有多时。2012年11月,广药集团举行发布会,称其“王老吉”商标估值为1080.15亿元,成为中国之一品牌。随后,红罐“王老吉”生产商加多宝在其官网上发布澄清声明称,红罐王老吉由香港鸿道(集团)内地公司加多宝生产和销售,与广药无任何隶属关系,将两种包装王老吉背后的故事搬到了台前。资料显示,王老吉由王泽邦于1830年创立,解放后一分为二,中国内地的王老吉商标被归入国有企业,而包括中国香港在内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王老吉”品牌则仍由王泽邦后人传承。1997年2月12日,广药集团注册申请了“王老吉”商标。一天之后,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鸿道取得了独家使用“王老吉”红罐生产销售使用权,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据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旷日持久的中国商标之一案价值1080亿元的王老吉商标之争终于有了定论,2012年5月11日晚间,广州药业在香港联合交易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

问题九:王老吉商标之争谁是赢家 首先王老吉商标是王老吉传人所有的商标权利,因为解放后的公司合营变成了国家拥有权利。

王老吉商标权除了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在全球其他地方该商标的持有人都是王老吉的后人,所以王老吉的商标所有权是对于过去那段历史有具体的说法的。

王老吉商标从一个广东地区的知名品牌一跃成为全国驰名商标,全国品牌价值冠军,加多宝功不可没,最惨的就是加多宝,一手培养的品牌最后还是会被收回去,就连王老吉的后人都说加多宝生产的才是王老吉祖传秘方的产品。

王老吉的商标权的赢家无疑是广东的国资部门,广东省的国资。但是今天王老吉已经沦陷了,作为一个民族品牌实在是林人惋惜!!但是实际上商标权的赢家在广药集团,但是品牌价值方面输掉的也是广药集团

王老吉折射的是当年公私合营的后遗症。例如五粮液的几百年酒窖传承人等等,急需要合理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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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老字号注册为企业名称的法律后果

经典案例: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有限公司诉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余晓华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关键词 〗

民事 侵害商标权 不正当竞争 老字号 虚假宣传

〖基本案情 〗

原告(反诉被告)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同德福公司)诉称,成都同德福公司为“同德福TONGDEFU及图”商标权人,余晓华先后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和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同德福公司),在其字号及生产的桃片外包装上突出使用了“同德福”,侵害了原告享有的“同德福TONGDEFU及图”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判令重庆同德福公司、余晓华停止使用并注销含有“同德福”字号的企业名称;停止侵犯原告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商誉损失50万元及合理开支5066.4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开业于1898年的同德福斋铺,在1916年至1956年期间,先后由余鸿春、余复光、余永祚三代人经营。在20世纪20年代至50年代期间,“同德福”商号享有较高知名度。1956年,由于公私合营,同德福斋铺停止经营。1998年,合川市桃片厂温江分厂获准注册了第1215206号“同德福TONGDEFU及图”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第30类,即糕点、桃片(糕点)、可可产品、人造咖啡。2000年11月7日,前述商标的注册人名义经核准变更为成都同德福公司。成都同德福公司的多种产品外包装使用了“老字号”“百年老牌”字样、“‘同德福牌’桃片简介:‘同德福牌’桃片创制于清乾隆年间(或1840年),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等字样。成都同德福公司网站中“公司简介”页面将《合川文史资料选辑(第二辑)》中关于同德福斋铺的历史用于其“同德福”牌合川桃片的宣传。

2002年1月4日,余永祚之子余晓华注册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为合川市老字号同德福桃片厂,经营范围为桃片、小食品自产自销。2007年,其字号名称变更为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厂,后注销。2011年5月6日,重庆同德福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余晓华,经营范围为糕点(烘烤类糕点、熟粉类糕点)生产,该公司是第6626473号“余复光1898”图文商标、第7587928号“余晓华”图文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重庆同德福公司的多种产品外包装使用了“老字号【同德福】商号,始创于清光绪23年(1898年)历史悠久”等介绍同德福斋铺历史及获奖情况的内容,部分产品在该段文字后注明“以上文字内容摘自《合川县志》”;“【同德福】颂:同德福,在合川,驰名远,开百年,做桃片,四代传,品质高,价亦廉,讲诚信,无欺言,买卖公,热情谈”;“合川桃片”“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等字样。

〖裁判结果〗

重庆市之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7月3日作出(2013)渝一中法民初字第00273号民事判决:

成都同德福公司立即停止涉案的虚假宣传行为。

成都同德福公司就其虚假宣传行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连续五日在其网站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驳回成都同德福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四、驳回重庆同德福公司、余晓华的其他反诉请求。

一审宣判后,成都同德福公司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17日作出(2013)渝高法民终字00292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要点〗

1.与“老字号”无历史渊源的个人或企业将“老字号”或与其近似的字号注册为商标后,以“老字号”的历史进行宣传的,应认定为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2.与“老字号”具有历史渊源的个人或企业在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将“老字号”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字号或企业名称,未引人误认且未突出使用该字号的,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或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王老吉”商标纠纷案更高赔偿纪录达多少?

广药集团旗下的凉茶品牌王老吉与竞争对手加多宝的商业纠纷又添一胜例。

7月27日,上市公司白云山公告称,控股股东广药集团于近日收到广东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加多宝公司”),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 *** 费用共计人民币14.4亿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和被告各负担一半。 

这一金额创下了加多宝与王老吉诸多商业纠纷中更高的赔偿纪录。 

白云山表示,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此外,广州高院驳回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该案件受理费人民币约1469.26万元,由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负担734.63万元,由加多宝公司负担734.63万元。

2010年,广药集团授予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的“王老吉”商标租赁权和“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到期。双方有关商标之争的矛盾就此爆发。2012年5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鸿道集团从2010年5月3日起,无权再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随后就展开了为期数年的凉茶大战。2012年7月,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

商标之争原本到此可以结束,谁知到了2014年,广药集团突然决定向广东省高院提起诉讼,称包括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六家加多宝系公司侵害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2015年2月,广药集团又将10亿元索赔金额变更为29亿元。

随后六家加多宝公司向广东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广东高院判令:广药集团赔偿加多宝公司经济损失10亿元;反诉诉讼费由广药集团负担。不过,广东高院对这一反诉请求未予受理,加多宝随后向更高法上诉。2015年11月9日,广东更高人民法院下达裁定,认定六家加多宝公司提出反诉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加多宝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7月,广东高院就广药集团与六家加多宝公司的“王老吉”商标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六家加多宝公司败诉,赔偿广药集团14.4亿元。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恩怨自2012年爆发以来,双发就红罐包装之争,加多宝和广药在“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凉茶配方、广告语等等事项多次诉诸法庭。不过,从判决结果来看,加多宝鲜有胜绩,累计赔偿金额超过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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