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权 *** 纠纷(商标 *** 和使用)

5A商标网 2023-05-06 6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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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受让人能否主张注册商标 *** 前的侵权行为

商标是区别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受让人自商标 *** 公告之日起享有该商标专用权和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该商标或者与之近似商标的权利,对于 *** 前发生的侵权行为不能主张权利。但有特别约定或者至商标 *** 公告之日仍在持续的侵权行为除外。

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 *** 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而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包括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 *** 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其中最重要的是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

*** 注册商标时, *** 人和受让人通常都签订了 *** 协议。如果 *** 协议中约定了对于 *** 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受让人有权主张权利的,受让人可以就得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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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 过程中,受让人可以使用商标吗?

商标 *** 过程中,受让人可以使用商标。

为了保障受让人和 *** 人的合法权益,双方需要签订商标 *** 合同,在签订合同后, *** 方停止使用该商标,并停止许可授权他人使用该商标,受让人自合同签订起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受让方不能直接使用。根据《商标法》规定,进行商标 *** , *** 人和受让人需签订商标 *** 协议/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递交 *** 申请,商标局进行受理审核后予以核准,才能保障受让人对商标专用权的合法权益。

商标 *** 协议签订后到商标核准期间如何保障:

1、让商标 *** 人开具《商标独占使用授权书》,保障在商标 *** 过户审查核准期间受可以合法的独占使用商标,提醒商标许可有普通许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等类型,让 *** 人开具独占使用授权书,才能保障购买商标后独占使用的权利。

2、商标独占授权书的有效期至少要开具二年,商标 *** 的时间大约在10个月左右,为避免在 *** 过户过程中发生补证、异议等情形,有效期开具二年时间是比较稳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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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处理商标独占使用双重许可纠纷

一、问题缘起

商标权人甲先与乙签订独占使用许可合同,后甲将商标 *** 给不知情的丙,乙继而又与不知情的丁签订独占使用许可合同。此时,应当如何确定独占使用许可权的归属?乙能否起诉要求丁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根据《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013年8月30日通过的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亦作了基本相同的规定。但“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上述案例中应当如何理解和适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较大争议。

首先,在两个使用许可人均未进行备案的情况下,如果在先的独占使用许可权人对在后的善意第三人提起侵权之诉,其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诉请能否得到支持?有观点认为,如果就同一商标的使用权主张权利而引起冲突,在先获取的使用权应优于在后获取的使用权。因为在先权利的产生无任何瑕疵(双方在缔结许可合同时均无过错)。而在后权利的产生,则基于商标权人的过错(即其违反对在先独占被许可方的承诺,并对在后独占被许可方隐瞒了在先合同事实),本身即存在瑕疵。一个无瑕疵的民事权利与一个有瑕疵的民事权利发生冲突,自然前者应优于后者。至于在后被许可人的责任承担,有的认为在后被许可人仅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有的认为可以判令其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另有观点认为,在此情况下,之一和第二被许可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均受法律保护,并且由于债权平等,并无位序关系,不因先后而异其效力。前后被许可人均不得主张对方无权使用该商标,前后被许可人可随时向商标权人请求履行债务。

其次,在后的使用许可进行备案的情况下,其可否对抗在先的使用人,进而要求在先使用许可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使用许可备案的对抗效力是否仅限于后续的使用许可,还是应该具有溯及力?有人认为,法律明文规定商标使用许可是非要式合同,并不以备案为生效要件。因此只要合同有效,在先被许可人就已经取得了商标的使用权,他人包括商标注册人都无权阻止其使用。如果因为要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忽视了在先被许可人的利益,则属于曲解了“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本意。有人则认为,公示对抗力的意义在于“未经公示,不能对抗;已经公示,可以对抗”。因此,备案的使用许可优于未备案的使用许可。法院应支持在后备案被许可人的主张,在先被许可人未经同意不得使用系争商标。

二、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法律性质及其效力

1.备案是商标权权利变动的公示方式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订后,许可人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向商标局备案。备案在很多法律法规中都有规定,如房屋出租的,出租人应当向有关部门进行备案。一般认为,备案更多的是一种行政管理的方式和手段。但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目的不仅在于方便商标局对全国商标使用许可情况的管理,更在于对商标权的权利变动状态向社会进行公示,备案与否将会对被许可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私权,也是一种绝对权。作为私权,其可以被 *** 和使用许可;作为绝对权,商标专用权和物权一样,无论是权利的取得、变动、行使与实现都涉及他人和社会利益,攸关交易的安全与秩序。物权有公示要求,商标专用权同样存在公示的要求。从静态的安全而言,要对不特定的第三人施加不得侵害他人商标权的不作为义务,首先应当让这些第三人知道商标权的存在,以明晰商标权的界限和范围,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至于随时处于可能触碰他人权利红线的不安之中;从动态的交易安全而言,商标法应当让不特定的交易人知悉商标权权利变动的情况,从而使交易人形成对商标权权利状态是否完满的合理信赖,进而保护交易人正当的交易预期,不至于随时处于可能被他人追索权利的焦躁之中。为此,商标法确立了商标权权利归属的公示和权利变动的公示制度。前者即商标权实行注册取得,商标权的取得必须进行登记公告。商标权权利变动主要包括商标权 *** 和使用许可。 *** 注册商标的,需向商标局核准,并进行公告。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则应当将使用许可的情况向商标局备案。无论是公告,还是备案,都是商标权权利变动的公示方式。

2.商标使用许可实行备案对抗主义

在物权法中,物权公示与物权变动之间存在着广泛而深刻的联系:一方面物权公示主要出自于物权变动的要求;另一方面,物权公示又反过来影响物权变动。而正是物权公示与物权变动的关系特别是在物权公示怎样影响物权变动这一问题上,立法上存在截然不同的选择,即存在公示对抗主义与公示要件主义的二元对立。前者又称意思主义、合意原则,是指法定的公示 *** 仅仅是物权变动的对抗要件,而非物权变动的发生要件。当事人一旦形成物权变动的意思表示,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只不过在具备公示手段前,物权变动的事实不能对抗第三人。后者又称 *** ,是指未经公示,当事人之间根本不发生物权变动,当然更谈不上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的规定采取的明显是备案对抗主义,即无备案,不得对抗;有备案,可以对抗。首先,从许可使用权的获得看,商标使用许可一经签订,被许可人通过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获得了商标使用许可权,不需要履行备案等公示手续。例如,对于擅自使用商标的侵权人,即使商标使用许可未进行备案,独占被许可人仍然可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人提起诉讼。其次,从许可使用权的效力状态看,未经备案的许可使用权处于一种效力不圆满状态,即如果商标权人进行了重复授权,即出现了善意第三人,未备案的在先被许可人不可以要求在后的善意第三人停止使用相关商标。再次,如果在后的善意第三人对商标使用许可进行了备案,其获得的使用许可权便产生了对抗效力,可以对抗包括在先未备案的被许可人在内的第三人。如果在后的善意第三人要求在先被许可人停止使用相关商标,在先被许可人可以向商标权人主张相应的违约损害赔偿责任,以获得不能继续使用商标的救济。

备案对抗主义保护交易安全的同时,亦很好地实现了不同被许可人间的利益平衡。虽然在先被许可人签订合同在先,但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积极进行备案,导致在后的善意第三人对商标权仍处于完满状态产生了积极的信赖,相信商标权上不存在任何的权利变动,进而与商标权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此时,法律保护在后善意第三人对交易的合理预期,让具有一定过失的在先被许可人承担未备案的不利后果,符合公平正义的理念,实现了静态权利归属与动态交易安全的有效平衡。

三、商标重复使用许可纠纷的司法裁判思路

1.被许可人均未进行备案时的处理

如果两个被许可人均未对商标使用许可进行备案,按照“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规定,一方面,由于在后的被许可人系善意,在先被许可人获得的使用许可权对其并不具有对抗效力,即不能对抗在后被许可人继续使用相关商标。此时,不应因为在后被许可人未进行备案,而认定其不具有善意。另一方面,在先被许可人当然也属于善意第三人的范畴,在后被许可人同样也不能要求在先被许可人停止使用相关商标。因此,两被许可人互为善意第三人,都不能对抗对方。那么,谁应最终获得独占使用许可权呢?笔者认为,与物权不同,知识产权具有非物质性和权利行使非排他性的特点。这决定了此类纠纷的处理可以与“一房二卖”有所不同,并非一定要确定独占使用许可权由其中一人行使,而是可以考虑让不同的被许可人共享商标的使用权,即二者共存。首先,这种裁判方式保护了善意第三人的信赖利益,维护了商标许可交易的交易安全。在先被许可人不能要求在后被许可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其次,这种裁判方式兼顾了在先被许可人的利益,虽然在先被许可人事实上变为非独占的,但其毕竟可以继续使用商标。再次,这种裁判方式更大限度惩罚了商标权人的不诚信行为。与选择让一个被许可人获得独占使用许可权不同,共存的裁判方式将让商标权人同时对两个被许可人承担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商标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是最重的。因此,当被许可人均未进行备案时,被许可人均有权使用相关商标,在先被许可人无权要求在后的善意第三人停止使用或停止侵权,否则将有违“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本义和制度价值。

2.善意第三人已经进行备案时的处理

如果在后的善意第三人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后,商标权人进行了商标使用许可的备案,根据“已经备案可以对抗”的原则,善意第三人获得的使用许可权具有了对抗其他人的效力,是效力完满的权利,其可以要求在先的被许可人停止使用相关商标。此时,在先被许可人并不构成侵权,无需承担停止侵权甚至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仅需负担停止继续使用相关商标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在认定第三人是否善意时间点的把握上,在先被许可人不得对抗的善意第三人与在后善意第三人经过备案进而对抗在先被许可人的时间点有所不同。就前者而言,只要在后的被许可人与商标权人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是善意的,就可以满足善意第三人的要件;就后者而言,在后被许可人要获得对抗在先被许可人的效力必须满足,在向商标局进行备案时是善意的。否则,在后被许可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已经知道存在在先许可的事实,而抢先进行了备案,或者在发生争议后,在后被许可人抢先进行备案,此时其获得的备案不能对抗在先被许可人,不能要求在先被许可人停止使用。

商标 *** 后 原来的许可还有效吗

商标 *** 后许可合同有效,但是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因该依照该约定执行,比如原来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约定商标 *** ,则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终止等内容,应当按照该约定处理。

更高人民法院2002年颁布的《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注册商标的 *** 不影响 *** 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标 *** 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 *** 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 *** 注册商标,要在 *** 后6个月以内由 *** 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 *** 注册或评估作价。有的国家规定 *** 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 *** 。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 *** 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 *** 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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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 *** 有风险吗?商标 *** 的潜在风险有哪些?

商标 *** 有风险吗?商标 *** 的潜在风险有哪些?商标跟金钱不同,属于无形资产,所有人都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 *** 商标。有两种商标可以 *** 。一种是商标注册申请,这种商标属于还没有通过审核的,另一种是经过商标局审批通过注册的商标。商标 *** 有风险吗?商标 *** 的潜在风险有哪些?商标 *** 的潜在风险一、 *** 商标可能无效商标法明确规定,一些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如与种族歧视;一些商标不予注册的商标,如无明显标志;申请商标注册损害在先权利对另一个人或抢占商标已被使用注册并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一定的,不得批准为注册商标;商标,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下的注册应宣布无效。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即使商标具有很大的价值和潜力,也不值得购买,因此商标随时可能失效,商标权极不稳定。商标 *** 的潜在风险二、 *** 商标可能被撤销《商标法》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之下,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会被撤销,如商标权人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该商标,或商标权人随意改变注册商标信息而未及时备案更改,或商标权人使用注册商标而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等。如果存在以上情形,该商标权人持有的商标专用权并不稳定,该商标极有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这将严重影响该商标价值,此时受让人寻求商标 *** 将承受巨大风险。商标 *** 的潜在风险三、商标已被质押或许可使用商标权的变更不涉及商标,但商标是质押,如果商标权不及时清偿债务,商标将被拍卖或出售,以抵消商标权人的债务,因此,商标持有人原则上不得将商标 *** 给他人。在得到商标持有人的许可使用后,如果商标被 *** ,必须在 *** 前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否则,商标局将拒绝 *** 申请。商标 *** 涉及商标权的变更,如果商标所有人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或者专有使用权不稳定,此时受让人接受商标 *** ,只会承担很大的风险。商标 *** 的潜在风险四、商标权期限甚短商标权存在于一个时间限制,在商标 *** 合同的受让人,更好详细检查是否 *** 商标仍在有效期,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是否办理注册商标,等更新,以防止对商标独家使用权的 *** 是非常短的,或者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商标被商标局核准为注册商标后,商标权人自批准之日起十年内享有专有使用权,商标在专用权期满前一年或六个月内取消。关于商标 *** 有风险吗?商标 *** 的潜在风险有哪些?这一问题我们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想要申请商标 *** ,请联系我们在线 *** ,或拨打八戒知识产权全国免费服务热线,我们有着多年专业的知识产权 *** 经验,一流的业务团队和全心全意为顾 *** 务的理念,一定能帮助您顺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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