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图谈商标纠纷(如何用美图秀秀 *** 商标)

5A商标网 2023-04-25 38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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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图、魅族相似商标起争议,究竟是谁抄袭了?

在生意场上面来说,商标上面的竞争是非常之大的。有一些公司由于自己没有很好的商标意识,在自己公司刚刚发展的时候就被别人盯上了,抢注了他们的商标在很多时候也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被告侵权,最后甚至还会面临着巨额的赔偿,这样的问题在很多的公司和品牌上面比比皆是。

最近美图和魅族的商标案件也是引起了大众的关注,在美图看来,魅族的英文商标和他的英文商标也只存在着一个字母的差距,这样的差距在很多的消费者不明的情况下会把他们认为是山寨产品,这样的原因他们就把美图和魅族的商标注册没能通过。

面对这样一个判决,他们美图就表示很不服,把国家知识产权局直接告上了法庭认为他们的这个审理办法有错误,明显是偏向魅族一群人,在很多问题上面,美图他们法庭上面的辩解也是有理有据,并不构成近似商标的这种情况,在美图和魅族商标等注册上面来说很多方面都是不重合的,但是在实际审核的过程当中,有关当局还是把他们给否定了。

美图认为他们在国内的市场上面非常有知名度,大部分人都知道有美图的这个存在,而且申请美图商标,也是美图在长时间积累下来的人气,这样的人气也是消费者所赞同的,如果说不能争取到这个商标,那么对美图来说就会是一个非常大的损失,也是让魅族和一些人坐收渔翁之利的手段。

商标权侵权如何确定对方收益

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之一款规定的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侵权商品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 第十六条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 *** 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魅族公司成立于2003年,美图比它晚了5年,为何坚持是魅族抄袭了商标?

美图和魅族的商标之争可以说是我们现在在新闻上面看到的,非常多的一个争论点在很多人爆料说魅族公司是成立于2003年的,而美图则是比他晚了5年之久,这样的一个美图为什么还可以坚持说是魅族抄袭了自己的商标呢。

然而在美图看来,虽然他们是比魅族要晚5年成立的,但是美图在这些年的发展当中明显已经走到了魅族的前列,并且在很多的消费者心中美图的影响力要远远高于魅族,而魅族虽然成立的比较久,但是它相对来说起步的非常晚,并不能和美图造成直接的竞争,并且争夺商标也是在争夺利益,他们并不会,因为比魅族晚5年成立,就把这一块大蛋糕分给魅族的。

所以在这些利益的诱导下,美图虽然是认为自己虽然晚5年成立,但是在很多的方面都要领先于魅族公司,在商标上面也是因为利益的原因,不可能让些什么的,毕竟如果他们两个公司如果没有商标的冲突的话,说不定会相安无事,但是有了商标的冲突之后,他们两个则会变成两头猛狮,谁也不会让谁。

毕竟在很多时候,消费者对于美图的想法和观念都要远远的高于魅族,这就是美图在很多方面都坚持是魅族抄袭自己的商标的最主要原因,并且魅族和美图的商标实在是太过于相似了,毕竟在英文字母上面只有一个的差距在很多,不知道的消费者心里都会是认为,美图或者是魅族是山寨产品,这样也是大大影响了他们品牌的号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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