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馆商标侵权责任纠纷(咖啡店标志设计 logo)

5A商标网 2023-04-26 37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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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册了一个商标,是32类的,由于之前对商标类别不太懂,就用于生产咖啡了,而且产量很大,

你这样使用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如果被商标权利人发现或者被消费者举报或者被工商依职权查处都会有 *** 烦。

后附商标法相关规定:五十二条之一款之一项是行为性质,五十三条是怎么处理,五十六是行政处罚标准。

并且情节严重的,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第五十三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我们是做全国连锁餐饮的,品牌商标被侵权了,如何 *** ?求高人解答。

一、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如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四、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起诉侵权

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起诉侵权

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起诉侵权,这些被起诉的商家真可谓是倒霉,仅因为使用了“青花椒”字样,就莫名其妙构成侵权了。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起诉侵权。

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起诉侵权1

近日,四川多家餐饮店因店招、菜名以及菜牌上含“青花椒”三字被上海一家餐饮公司告上法庭,此事引起热议的同时,网友甚至怀疑此次 *** 有“碰瓷”之嫌。

随着事件发酵,该公司董事长左正飞通过媒体回应称,已责令撤回全部诉讼,并否认了通过恶意诉讼或者利用商标来赚钱的说法。

被诉商家得知消息后很意外,但目前还没有接到正式撤诉通知。

案情

因“青花椒”三字被索赔200万

据了解,此次青花椒事件的原告均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翠堂”)。据媒体报道,全国数十家餐馆因店名、菜谱、菜碟等处带有“青花椒”的字样,遭到万翠堂起诉索赔,其中四川成都、遂宁、眉山等地就有十余商家。万翠堂认为,自己注册了“青花椒”商标,被起诉的商家在招牌、菜单等处有“青花椒”的字样就是侵权。

记者查询发现,早在2018年2月,万翠堂就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开始了诉讼,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共有7条记录。2018年,万翠堂将上海的一家餐饮公司告上法庭索赔200万。法院经审理后,判定被告构成侵权,并赔偿万翠堂20万元。被告上诉后,终审维持了原判。

2020年,江苏两家个人经营的店家也因此成了被告,均被索赔8万元。法院经审理后,均作出了赔偿万翠堂15000元的判决。

2021年,四川广安的一家青花椒鱼庄也被索赔1万元,但最终以万翠堂撤诉结案。

主张商标无效却被驳回

而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中显示,2016年4月6日,万翠堂从上海可奈实业有限公司处受让取得了“青花椒”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项目包括饭店、餐厅、咖啡馆、住所(旅馆、供膳寄宿处)、备办宴席、酒吧服务、快餐馆、茶馆、流动饮食供应、自助餐馆等。

5个多月后,青岛的市南区台食工坊小吃店(以下简称“台食工坊”)注册成立。2017年,万翠堂将这家小吃店告上法庭,索赔30万。

原因就是其经营店铺的门头、牌匾、广告牌、点菜单、店内背景墙等处使用了“青花椒”。

后来台食工坊将涉嫌侵犯万翠堂青花椒商标专用权的门头牌匾、店堂广告拆除,并将涉嫌侵犯青花椒商标专用权的菜单予以更换。法院酌情判令台食工坊赔偿3万元。

据了解,台食工坊的负责人在开庭后的第三天对争议商标提出了无效宣告申请,但最终被驳回。一审判决作出后,台食工坊提出上诉,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疑问

“青花椒”为何能注册成功?

青花椒是一种常见的调味品,也是四川一些青花椒种植大县的地理标志。这些商家很迷惑,“青花椒”为什么就能够注册为商标?

北京嘉善律师事务所律师常亮认为,此次的“青花椒”事件不免让人联想起之前的“潼关肉夹馍”事件,但两者并不属于同一种性质,是存在区别的。

“潼关肉夹馍”事件,实际上是明确了地理商标不能阻止其他人合理利用商标中包含的地名。而“青花椒”并非是地理商标,其 *** 方式按照法律逻辑来看,并没有什么太多漏洞。如果餐馆在招牌上使用了“青花椒”字样,使公众产生了混淆,该餐馆可能就构成了侵权。

“万翠堂可以用‘青花椒’注册商标,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常亮解释,我国《商标法》第十一条之一款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青花椒”作为一种通用名称,是不能在方便食品类别中被注册为商标。但是万翠堂并非是在方便食品类别中注册的“青花椒”商标,而是餐饮住宿类别中注册的该商标。而我国《商标法》并未禁止通用名称跨类别注册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青花椒”不在商品本身即方便食品这个类别注册,在其他类别中注册在法律上是没有障碍的。

回应

否认恶意诉讼正撤诉

12月25日,万翠堂在回应媒体时称,所有诉讼均系第三方——正尚律和(北京)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正尚律和)发起,并非上海万翠堂本意。并否认了通过恶意诉讼或者利用商标来赚钱的说法。

“在注册商标过程中,发现很多名字都被注册了,注册困难。当时就想了20多个名字,看哪个注册起了就用哪个。”左正飞介绍,旗下的`可奈实业公司成功注册了“青花椒”品牌,所以就用了这个品牌做烤鱼。

“过去主要是针对恶意模仿我们店名、装修甚至骗取加盟费的商家提起诉讼。”左正飞说,在 *** 过程中,索赔的费用甚至还不够律师费。去年,正尚律和提出免费帮忙 *** , *** 所得归该公司所有。但在实际 *** 中,左正飞称自己并没有参与,也不知道告了这么多四川餐馆。

“目前已责令正尚律和撤回全部诉讼,并停止与其合作,进一步沟通是否存在过度 *** ,保留追究正尚律和法律责任的权利。”左正飞说。

26日,正尚律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确实已经接到了万翠堂方面的 *** ,近日会发文统一回应此事。

商户称可能接受道歉或继续起诉

成都温江区一家花椒鱼火锅店的老板娘得知万翠堂撤诉的消息后,还专门换了头像来表达自己的愉快心情,“我们赢了,我只是想换个头像,换一下心情。”她在个人短视频平台账号上写道。

被起诉的成都市青羊区唐记青花火锅店负责人唐女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看到商家决定撤诉的消息后感到很意外。“ *** 群里大部分商家都还没有收到撤诉的正式消息。本来我们计划12月27日委托律师,联名反诉。”

目前 *** 群里约20个店招里带有“青花椒”的商家们都已着手准备反诉材料,起诉万翠堂的青花椒商标无效。

“我们正在商量,有可能会接受道歉,也有可能会继续起诉他。”受访商家们表示。

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起诉侵权2

继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侵权风波之后,青花椒又引发关注。近日,四川成都、遂宁、眉山等地多家餐饮企业,其店面招牌、菜谱菜碟因为带有“青花椒”的字样,被上海一家餐饮管理企业告上了法庭。有成都餐饮业主表示,自己10月底就收到法院传票,被上海一家餐饮公司告青花椒商标侵权,最后法院判赔偿对方3万元。这些商家很迷惑,“青花椒”为什么就能够注册为商标?目前,被起诉的多家餐饮业主也开始了联合反诉讼。

这些被起诉的商家真可谓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仅因为使用了“青花椒”字样,就莫名其妙构成侵权了。不仅涉事商家感到错愕,普通网友也觉得疑惑。其实,这涉及到通用名称能否作为商标注册,以及注册为商标后能否影响他人使用的问题。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五十九条,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但是该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此外,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优盘”曾被深圳某公司注册为商标并使用在移动存储产品上,后因广泛使用,“优盘”成为商品的通用名称,遂被撤销注册商标。

什么是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法定或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种商品的名称。具体到“青花椒”之争,“青花椒”可以是植物,可以是调料,也可以是某种食品的 *** *** 或食品原料。那么,虽然有商家注册了“青花椒”文字及标识,只要其他人在使用“青花椒”时没有完全照抄注册商标的图案等标识,不造成混淆,就应该属于正当合理使用,不存在故意侵权。

相反,某些商家凭借“青花椒”注册商标来起诉其他经营者的行为值得商榷,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这是否是不当 *** ,会不会造成对市场秩序的干扰。

此前,针对“潼关肉夹馍”等 *** 问题,更高法相关负责人指出,个别协会和组织利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获取加盟费等,在商标法上没有依据。更高法以鲜明的态度和有力举措,坚决遏制恶意诉讼。对于大家关注的商标 *** ,相关部门应既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又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司法机关也应慎重对待,统一裁判尺度,让正当合法的经营者不至于稀里糊涂摊上“侵权”官司。

店名带“青花椒”被“碰瓷”式起诉侵权3

近期,四川省多家餐饮店因店名有“青花椒”,被上海一餐饮公司起诉商标侵权。采访中,多位被告商家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青花椒是四川的特产调料,不少川菜中都有使用,他们认为,一种用途非常广泛的调料不能被当作商标注册。北青报记者梳理后发现,原告公司曾多次因商标侵权起诉多地餐饮店,且案件基本撤诉或胜诉,获赔1.5万元至20万元不等,有被告商户称这是一起“赢不了的官司”。

北青报注意到,关于该“青花椒”商标注册争议,此前也有个人或企业向国家商评委提出无效宣告申请,但均被驳回。国家商评委认为,该公司申请的“青花椒”系使用于饭店、餐厅等服务上,并不违反《商标法》关于通用名称的相关规定,因此可被注册。但若在实际使用中出现妨碍行业发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主体可另寻救济途径。

此前已被判侵权的成都商户杨女士表示,她将提出上诉。

多个含“青花椒”饭店被控商标侵权

今年10月,朱派宣接到法院通知,自己因“青花椒”商标侵权,被上海一家餐饮店告上法庭,并索赔5万元。接到通知后,朱派宣一查才发现,这家名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成立,随后开始注册多个“青花椒”相关商标。通过对方提供的证据,朱派宣发现,早在今年7月份,对方就派人来他的店里拍照取证,“我当时不知道,他们是暗访的。”

2021年11月25日,本案在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朱派宣提供了他的店铺开业和注册信息之后,因朱派宣开店在“青花椒”商标注册之前,对方便在开庭当天撤诉了。

在成都经营青花椒鱼的杨女士则没有那么幸运,她已经收到法院判决她赔付原告3万元的判决。杨女士告诉北青报记者,2019年,她在成都市温江区开了一家青花椒鱼火锅店,店名取为“青花椒鱼火锅”。杨女士说,青花椒鱼是店里的招牌菜。她开店时并不知道“青花椒”是注册商标,只知道是调料名字。今年10月,她收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11月26日,杨女士一家没有请律师就上了法庭。“我们觉得这就是通用名字,是一种原料,觉得理直气壮。”

庭审时,看到对方提供的证据,店铺招牌、付款发票、首付款码,杨女士才知道今年5月有人到店里消费取证。12月18日,杨女士收到法院判决书,赔付原告3万元。判决书显示,该案的争议焦点在于火锅店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和民事责任承担。法院认定,火锅店在店招上使用与涉案商标近似的起诉侵权标识的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目前,杨女士已经除掉了店铺招牌上的“青”字。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目前仍有多个起诉四川餐饮商户的开庭或立案信息。杨女士说,她准备上诉。目前,杨女士已与四川当地多家被告店铺取得联系,据她了解,各家案件进展阶段不同,有的刚收到传票,有的已经判决,大家决定互通消息。

江苏南通商户李伟华(化名)也是被告商户之一,他形容这是一起“打不赢的官司”。李伟华告诉北青报记者,他的店是2008年开业的,后来在2016年加盟一餐饮公司,交了8万元加盟费,经授权使用“青花椒砂锅鱼”“酸菜鱼”品牌,店里招牌为“百姓人家青花椒鱼”。“我听说我加盟的这家店原本也要注册‘青花椒’,但是没有注册成功。”李伟华说。去年,李伟华因为侵权被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最后法院判赔1.5万元。官司输了后,李伟华只能将店门头的“青花椒鱼”改为“花椒鱼”。

四川省烹饪协会知识产权顾问单位北京集佳知识产权 *** 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合伙人李际海告诉北青报记者,此前有四家涉事商户到四川省烹饪协会就相关问题和困惑进行咨询,给予他们全面提供建议、意见和相关的帮助。“我们目前打算从至少三个方面进行证据收集,青花椒是否是通用名称、四川是否是青花椒主要产地,青花椒是否是川菜的主要烹饪调料。同时,我们也希望对原告公司注册和使用该商标是否合理进行讨论。”

据了解,按计划四川相关部门、涉事商户、律师团队下周将在四川省烹饪协会组织下召开研讨会。

原告携“青花椒”商标多次 *** 成功

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主要经营范围为小型饭店(不含熟食卤味)、酒堂饮、餐饮管理等,其在上海市、南京市、南通市有多个“青花椒砂锅鱼”的门店。24日,北青报记者打开该公司官网,弹出一则“ *** 申明”,申明中提到,针对目前一些企业侵犯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名下“青花椒”品牌(商标注册号:12046607)权益,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已采取 *** 行动,通过法律途径为“青花椒”品牌进行 *** 。

北青报记者查询后发现,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自2013年开始注册“青花椒”相关商标,其中不仅包括“青花椒”,也包括“菁花椒”“金花椒”“清花椒”等等相关商标。其中“青花椒”商标注册分类包括餐饮住宿、广告销售、食品、方便食品、服饰鞋帽、厨房洁具、手工器械等多个分类。但在这些注册商标中,其中商标分类29(食品)、30(方便食品)的申请被驳回,未予受理。

万翠堂公司此后多次使用商标 ***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在目前已公布的多个判决结果中,均以万翠堂公司撤诉或胜诉为结果。

说法

“青花椒”仍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识性和显著性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其中一家被诉侵权公司在败诉后上诉,其上诉理由中提到,青花椒属于一种植物及其种子的名称,青花椒是餐饮类重要的调味料,更是川菜类的主要调味料,被上诉人所述两个商标本身缺乏必要的显著性。即使上诉人在餐饮服务中使用青花椒字样,仅是表述产品原料和味道种类,未起到标识商品来源的作用,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属于商标法第59条规定的情形。被上诉人虽系涉案商标权利人,但青花椒作为一种重要而普遍的调味料,不能制止上诉人及其他企业和个人的正当使用。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时认为,在通常意义上,青花椒系一种植物及其种子以及由其制成的调味料的名称,但“青花椒”本身并非我国商标法规定的不得进行注册的事项,其仍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识性和显著性,故在涉案青花椒商标已合法注册的情况下,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应予保护;本案中被上诉人主张的上诉人的侵权行为也并非其将“青花椒”作为调味料及口味进行使用,而是上诉人在其门头、包装袋上对“青花椒”的突出使用,该使用方式并非上诉人所称的仅系描述性使用,而系作为商品标识的使用,因此,上诉人称其系正当使用的理由也不能成立;上诉人的行为构成对被上诉人商标权的侵害。

是否构成侵权 要看“青花椒”使用方式

早在2017年,曾有个人对第12046607号“青花椒”商标提出无效宣告申请,该申请人认为,“青花椒”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一种调味香料,用于提味,有时也用在麻辣类食品上,故其是餐饮行业常见的原材料。

2019年,曾被起诉侵权的一家餐饮公司再次对第12046607号“青花椒”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该公司在申请理由中提到,青花椒作为调味香料,属于相关公众通常认识下的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被申请人将“青花椒”注册在第43类服务上,属于描述性商标,不具有显著性;争议商标的注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国家商评委两次均驳回申请。国家商评委认为,该公司申请的“青花椒”系使用于饭店、餐厅等服务上,并不违反《商标法》关于通用名称的相关规定,因此可被注册。但若在实际使用中出现妨碍行业发展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相关主体可另寻救济途径。

“青花椒”究竟能否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呢?对此,北京优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兵告诉北青报记者,青花椒本身是一种调料,那么如果要注册调料品类商标是不允许的,但是如果注册饭店品类则没有问题,青花椒在饭店品类上并不是一种通用名称。王建兵说,这就相当于“苹果”不能注册为水果类商标,但完全可以注册为电子产品商标。此前商评委驳回两次无效宣告申请,也回应了《商标法》第十一条关于“通用名称”的问题。

而是否构成侵权,王建兵认为则要看被告方的使用方式。如果将“青花椒”三个字使用在饭店招牌上当作商标使用,那么则可能构成侵权,而如果是介绍菜品调料仅仅作为客观性的描述,则可能不构成商标侵权。

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王建平告诉北青报记者,他认为从合法性上来说,上海这家公司注册“青花椒”商标没有问题,“花椒”作为一个通用名称不能被注册,但加了“青”就具有特殊性,可以获得注册。

星巴克胶囊咖啡会侵权吗

不会!星巴克”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4月 25日 13:28

原告星源公司在中国注册了"星巴克"、"STARBUCKS"、"STARBUCKS"及图案等商标(第30类、42类),并许可原告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使用上述商标。被告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于2000年在上海设立,公司名称以“星巴克”为字号;另于2003年设立分公司,隶属于上海星巴克。经营过程中,两被告在店内的移动灯箱、灯箱、座位隔离板、咖啡菜单、发票、收银条、名片等处均使用了与“STARBUCKS”、“星巴克”和“STARBUCKS”文字及图形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注册于第42类咖啡馆、餐馆的“STARBUCKS”商标和“星巴克”商标为驰名商标;将“星巴克”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进行登记,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星巴克”、“Starbuck”以及咖啡杯图案等各类标识的行为,均侵犯了星源公司“STARBUCKS”、“星巴克”驰名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判决: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驰名商标专用权等商标侵权行为,停止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包含“星巴克”文字;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在《新民晚报》上刊登致歉声明。

商标侵权纠纷的几种解决途径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解决商标侵权纠纷,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行政途径,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途径。

一、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行政途径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商标侵权案件后,通过调查取证、在认定事实的前提下,制止侵权行为,并根据侵权人违法事实和情节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消除现在商标上的侵权商标;

收邀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责令并监督销毁物品;

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发罚款,并可以责令侵权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在调查取证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询问有关当事人;

检查与侵犯活动有关的物品,必要时,可以责令封阅;

调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行为;

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帐册等业务资料。

选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有其独具优势:受理案件的人员业务熟悉,处理程序简便,结案较快,因而省时省力。但其明显的不足之处是行政处理决定无终局效力,当事人如对工商行政机关处理不服的,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司法途径

商标侵权案件可以由侵权行为地或者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此,被侵权人可以自主选择侵权行为地或侵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商标侵权案件较为复杂,目前,更高人民法院指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一般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采用民事制裁的方式。基于被侵权人行使的禁止请求权、损失赔偿请求权、归还不当利益请求权、恢复信誉请求权,人民法院可单独采用或合并采用以下办法:

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害。可以销毁构成侵权行为的物品,拆除侵权行为所用的设备,收邀直接专门用于侵权行为的工具、模板等;

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人的信誉,如责令被侵权人在报刊杂志上登载道歉声明等,以恢复被侵权人的商业信誉;

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办法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另外,被侵权人因调查、取证、聘请诉讼 *** 人或非诉讼 *** 人所花的费用,侵权人也应予以赔偿;

除上述主要办法外,人民法院还可以采取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或拘留等措施。

商标侵权案件的诉讼解决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1、起诉

商标被侵权人必须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发动诉讼。商标被侵权人起诉必须注意:

向人民法院递交诉讼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要有明确的被告,即商标侵权人,有具体的起诉请求,如要求制止侵权行为,并请求一定数额的赔偿,有事实和理由,即起诉时应附送注册商标有关证明文件以及证明侵权人存在侵权行为的证据材料等;

起诉要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理,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选择最有利于已方的法院起诉;起诉要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时效期提出,即自商标所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标专有权被他人侵犯之日起2年之内提出起诉。

另外,商标侵犯案件较为复杂,当事人可以委托1至2名律师作为 *** 人参加诉讼。选择商标 *** 机构的人员或精通商标法的律师为诉讼 *** 人,对于有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十分重要。

2、审理

人民法院对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应当立案受理,在审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人民法院通过对商标侵权案件的审理,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双方争执的焦点,即是否构成侵权和应否予以赔偿及决定赔偿额等作出判决。

3、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商标侵权诉讼中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依法正确地采取保全措施对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因此,财产保全在商标侵权诉讼中经常被使用的。财产保全是指为了及时、有效地保护厉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诉讼前或者作出判决前,根据厉害关系人、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采取的限制有关财产处分或者转移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包括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法定情形。

4、执行

执行是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也是判决胜诉的当事人权益得以实现的重要途径。根据商标法规定,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罚款的决定,如果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欺瞒又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发现处理无决定确有错误的,经院长批准,不予执行并通知行政机关;如无错误,即强制执行,由当事人交付罚款。如当事人不自动交付罚款,人民法院可发出通知书,从银行强行划拨,或采取查封、拍卖等强制执行手段。对于商标侵权的赔偿费也可以强制执行。

以上是遇到商标侵权时的解决 *** ,现实中很多情况下遇到商标侵权向工商管理机关举报并不能解决问题,一方面工商机关要做的事情很多,另一方面工商机关查封店铺之后,过段时间又挂上招牌开业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时候就需要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北京高沃律师事务所专注于知识产权诉讼,有资深的知识产权律师团队,可以更好的帮助您取得诉讼胜利,维护商标权益!

一年前开的餐饮店,现在被法院通知商标侵权。我该怎么办

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查看店招是否与对方的商标近似,且属于商标证上的商品项目,以确认是否侵权;2、确认自身有无商标许可合同以支持自身的合法来源抗辩,以免除赔偿责任;3、确认对方有无和解的意图,以较低的金额进行和解;4、积极应诉。

关于咖啡馆商标侵权责任纠纷和咖啡店标志设计 logo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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