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复审流程及时间(商标复审流程及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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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标复审流程是什么?复审时间是什么时候?
1.商标异议复核的步骤
①提出质疑:填好商标异议书,注明被质疑商标logo的名字、商品类别、基本核准号、基本核准公示期号、提出质疑的原因。假如觉得被质疑的商标logo与本异议人已申请注册的应用在同样或相近产品的商标logo同样或类似的,还理应填好异议人商标注册的商品类别、品牌名字、许可证号等。
②通告论文答辩:国家商标局接到异议书及相关直接证据后,将异议书团本寄来被异议人,被异议人理应在接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形式论文答辩;在期限内未作出论文答辩的视作放弃,不危害质疑程序流程开展。
③撤销案件(非必经之路步骤):国家商标局在接到质疑申请办理后,假如发觉质疑申请报告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撤销案件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 *** 公司组织投寄撤销案件通告,期限撤销案件。
④作出判决:国家商标局理应征求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阐述客观事实和原因,经核查后,作出判决。
⑤送达裁定书:国家商标局在做出质疑判决后要将质疑裁定书寄来异议人与被异议人。质疑判决有两种结果:质疑原因不可以创立,后经基本核准的商标logo予以注册;质疑理由充分,质疑创立,原基本核准的商标logo未予申请注册。
⑥复核:质疑被告方中任何一方对质疑判决不服气的,能够在接到质疑裁通知单日起十五天内,向商标logo审查联合会申请办理复核。
2.商标复审的步骤必须多长时间
申请者能够在接到驳回申诉通知单、判决通知单或撤销通知单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型商标logo审查联合会要求复核,如果有独特缘故的,能够在满期前申请办理推迟,推迟时间为三十天,但必须缴纳推迟要求费。
3.商标logo商标驳回复审花费多少钱
申请办理复核理应缴纳商标logo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办理的官费,现阶段的收费标准是每一件申请办理1500元。如果是授权委托企业的的话,一般会收2000—3000不一的代办费。商标logo审查联合会自接到驳回申诉注册商标申请办理复核申请报告之日起三十天内,经核查觉得合乎法律规定审理标准的,给予审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觉得不符法定程序的,未予审理,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表明原因。商标logo审查联合会觉得申请办理基本上合乎法定程序,但必须撤销案件的,能够期限撤销案件;在期限内未作撤销案件的,未予审理,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并退还所有申请报告件。
撤销logo审查联合会要求复核。若有独特缘故,可在满期前申请办理推迟,推迟时间为三十天,但需缴纳推迟要求费。商标logo审查联合会对申请注册商标驳回复审或质疑复核将作出准许申请注册或未予申请注册的终结判决,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被告方。
商标复审的流程大概是什么?
商标复审的流程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自收到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商标复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复审应的流程:1、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2、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3、申请复审的书件:(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法律依据】
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
商标局的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再审的流程为:商标申请被驳回后,如申请人不负驳回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再审。商标委员会在收到再审申请后九个月内做出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该决定不负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